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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临沂沂水县“沂蒙优才”(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2020-06-18 22:16:32   地区:山东   浏览:0

  3、考试考核

  经资格复审后,对审核通过人数较多的岗位,可先进行初试,根据初试结果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初试、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将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4、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2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组成专门考察组,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回避以及原单位是否同意引进等方面的情况,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一律不作为引进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和聘用

  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引进并查实的,不予引进。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引进。

  公示结束后,同一合并招聘岗位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工作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

  参加面试人员,未被沂水县事业单位聘用的,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可推荐到沂水县国有企业工作。

  引进待遇

  1、引进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2、根据工作需要,可优先推荐到“第一书记”、绩效考核等重点工作一线挂职锻炼。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沂水县委组织部、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国内部分重点高等院校名单.doc

  附件2:2020年沂水县“沂蒙优才”引进岗位表.xls

  中共沂水县委组织部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