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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6-18 22:16:44   地区:云南   浏览:0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的方式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综合成绩将在面试工作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通知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如排名在前的人员主动放弃,则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经体检合格人员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作为拟聘人选。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同步审核拟聘用对象个人档案、违法违规情况记录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考察不合格者、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予聘用。

  (七)聘用

  对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我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受省纪委省监委派驻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报名考试阶段的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九、未尽事宜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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