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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6-18 22:17:04   地区:云南   浏览:0

  出现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能测评人选。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原件查验并留存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三)体能测评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进行。

  (四)面试

  面试前,每个岗位在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自愿放弃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报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开考。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云南警官学院官方网站的公告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况,可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人选。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若实际人数不足1:1.5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执行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视力要求按照“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相关规定组织开展,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重点审核个人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审查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表现情况等。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实所反映问题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单位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七、聘用待遇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可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八、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云南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纪检监督,接受和调查处理招聘信访举报。

  九、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云南警官学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具有鲜明的公安属性,因工作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有关规定设置相关条件。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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