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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6-18 22:18:47   地区:云南   浏览:0

  (四)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折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与体检人员。考察由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组织,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查,如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体检由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合格后,集体研究确定云南省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拟聘用人员,并在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ylbz.y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七)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和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机关纪委将进行全程监督。

  八、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在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ylbz.yn.gov.cn)和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yn.gov.cn)人事考试“招考招聘”专栏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三)应聘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应聘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报名考试阶段的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九、未尽事宜由云南省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3886078,0871-63886086;

  (二)投诉监督电话:0871-63886081,0871-67195242;

  (三)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四)网站: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yn.gov.cn)、云南省医疗保障局(http://ylbz.y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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