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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西南林业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0-06-18 22:24:20   地区:云南   浏览:0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在西南林业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swfu.edu.cn)公布。成绩公布后3天内,西南林业大学接受考生分数书面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分数高低不属于查疑类型)。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西南林业大学组织资格复审,需查验拟面试人员的应聘材料原件。拟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岗位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员,拟面试人员名单在西南林业大学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报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开考。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并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者,可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占面试比例。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总分×100)×50%+面试成绩×50%。博士及具有高级职称者,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考察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排前者为拟考察人员。

  (五)体检

  1.根据确定的拟考察人员为体检人员。

  2.体检要求:

  (1)确定的体检人员须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

  (2)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3)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1.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等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西南林业大学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在职报考人员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均将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

  3.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报上级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4.新聘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12个月,其中初次就业的应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学校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提出是否聘用意见。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后,若在工作期间发现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所填写情况不符的,学校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关系,终止人事关系,并作下编下册处理。

  此次公开招聘的专职辅导员必须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满8年后,方可提出转岗申请,符合转岗条件,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转岗。

  (八)岗位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在职职工管理,享受国家和我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招聘纪律

  (一)整个招聘工作将在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