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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文山州委党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0-06-18 13:05:21   地区:云南   浏览:0

  3.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学科基础知识讲授×60%)+(现场答辩×40%)=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专业技能测试×40%)+(面试×60%)=综合成绩。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招聘下一个环节。若两项成绩均相同,需加试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加试的时间、地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公告。

  (三)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意向人选,由州委党校适时进行资格复审和组织体检。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或户口册、就业报到登记证、学籍档案及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体检。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到单位指定的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

  资格复审及体检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不按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体检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

  3.考察。经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聘用考察对象,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开展考察工作。

  (四)公示和聘用

  通过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校(院)务委员会讨论同意后,在中共文山州委党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审核同意,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州委党校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或考生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该招聘岗位综合成绩达60分(含60分)以上的其他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整个招聘工作于2020年11月底完成。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由州委党校组织,并负责具体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的规定和要求实行回避。

  (三)对违反考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监督电话:

  中共文山州委党校纪检监察室:0876-2120483

  咨询电话:

  中共文山州委党校组织人事科:0876-262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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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中共文山州委党校公开招聘紧缺岗位计划表.xlsx

  2020年中共文山州委党校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中共文山州委党校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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