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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省广播电视互联网监察监测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0-06-17 10:25: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2)笔试内容:岗位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阳光海南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并参加资格复审。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阳光海南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素质、专业知识。

  (3)面试时间及地点:阳光海南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阳光海南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出现2名(含)以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集中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申请,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以复查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生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主管部门审定后通过阳光海南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聘用与待遇

  拟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将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照国家、省政府及公益一类省直属事业单位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68680492

  监督电话:0898-68680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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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广播电视互联网监察监测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