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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龙江拜泉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
2020-06-16 23:06: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一)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县卫生健康部门、人社部门、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人才服务机构应免费为聘用人员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五)聘用人员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所属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

  六、政策咨询电话

  拜泉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拜泉县十字街西走50米路南402室),联系电话13351420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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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乡镇卫生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0年全省乡镇卫生院招聘大学生计划表.doc

  拜泉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