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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87人)
2020-06-16 23:12: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按照市委编委批复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为了顺利开展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87人,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下同)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简称“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录取为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的毕业生。

  “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8、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原则上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部分特殊岗位,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以《2020年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为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6月16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6日之后出生);报考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6.具备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10.对于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执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样报考资格。

  11.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29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2018、2019以及2020年毕业),以及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2018、2019以及2020年毕业),参加本次考试可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但必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若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在取得职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