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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甘肃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0-06-15 09:56: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四)确定成绩。笔试成绩满分300分,换算为百分制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40%,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参加笔试(面试)或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以及考试中发现有违规违纪的,不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生总成绩在甘肃省民政厅网站公布。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经省民政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应聘者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竞聘。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由省民政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三甲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且有异议者,经本人申请后进行复查,且只能复查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应聘者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未参加笔试或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再进行递补。

  (六)考察。对通过体检的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应聘者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未参加笔试或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拟聘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经省民政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招聘计划数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对确定的拟聘人选在甘肃省民政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审批备案、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民政厅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报省人社厅备案。对省人社厅备案后的人员,按照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2020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或毕业信息无法进行网络查询的,不能提供公告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出现以上任一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审批。经审批备案聘用的人员,本人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其诚信档案备查。

  三、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

  甘肃省民政厅人事处:0931-8790251

  监督电话:

  甘肃省民政厅机关纪委:0931-888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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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公开招聘职位列表.xlsx

  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甘肃省民政厅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