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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滨州市惠民县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0-06-15 09:54:58   地区:山东   浏览:0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经资格审查后,无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经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确定面试人员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审查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见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uimin.gov.cn)公告。

  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面试内容

  面试工作,在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面试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面试、试讲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以主管部门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三)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体检时先按1:1比例进行。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www.huimin.gov.cn)公布。

  七、考察体检

  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www.huimi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