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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威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简章(1013人)
2020-06-13 13:36:39   地区:山东   浏览:0

(二)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七、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市卫生健康委和报名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及时登陆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对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有疑问的,请考生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威海市委组织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20〕2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电话: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631-5300009;

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0631-5306322;

文登区卫生健康局 0631-8451314;

荣成市卫生健康局 0631-7561134;

乳山市卫生健康局 0631-6655365;

高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0631-5621519;

经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0631-5980090;

临港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0631-5581989;

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 0631-8963785。

附件:

附件1:2020年威海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2:威海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xls

附件4:毕业生承诺书.doc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wsjkw.weihai.gov.cn/art/2020/6/12/art_29393_2337531.html?from=time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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