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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0-06-13 13:27:35   地区:河北   浏览:0

  资格审核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报名表》(自行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首页及本人页),按照生源地报考的,同时提供高中毕业证;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未颁发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盖章的《202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其他与招聘岗位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

  凡在邮箱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真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因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等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通知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由第三方负责发放《面试通知单》,根据面试人员情况,灵活采取邮寄或者现场领取方式进行。《面试通知单》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双一流”本科和全日制研究生毕业人员面试加分5分。

  (五)综合成绩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依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有基层工作经验者。

  1.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公布成绩:考生综合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鹿泉区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六)体检和政审

  1.体检由第三方机构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凡政审、体检一项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空缺名额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公示3个工作日(监督电话:82012247)。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予以聘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相关工资、保险等待遇;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制,根据岗位考核结果确定人员工资(本一毕业生约5000元/月,“双一流”院校本科和全日制研究生毕业人员约6000元/月;试用期内本一毕业生2800元/月、“双一流”本科和全日制研究生毕业人员3200元/月),另设年终绩效工资,缴纳“五险一金”。根据开发区岗位空缺情况,聘用人员表现优秀的,报考管委会工作人员可竞聘中层职位,报考石家庄市大为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及其控股公司人员可竞聘副总及以下岗位,享受相应待遇;业绩特别突出的,经考核可实行协议工资或年薪。聘用人员符合鹿泉区人才绿卡政策相关规定的,可申报享受相应待遇。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招聘各阶段场地安排及人员防护工作。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三)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