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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阜阳市颍泉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补充公告
2020-06-11 20:51:04   地区:安徽   浏览:0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发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得分高者优先,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进行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7天。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政府网、颍泉先锋网查询、查阅。

  政策咨询电话:0558-2617231(区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8-2617653(区纪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0年度阜阳市颍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2.安徽省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考笔试考试大纲

  中共阜阳市颍泉区委组织部

  阜阳市颍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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