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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吕梁方山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06-10 20:24:17   地区:山西   浏览:0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与岗位匹配性等。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

  面试满分值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若同一岗位出现末位面试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

  体检由方山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组织实施。

  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或上一级别的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五)考察

  考察由方山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组织实施。

  对拟聘人员的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对进入体检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享受全额事业单位的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五、引进人才管理

  1.对引进的人才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吕办发〔2020〕11号)有关规定落实生活补助、住房补贴等保障政策。具体为:

  新引进方山全职工作的世界排名前400名的高校(US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在享受国家和省财政资助的基础上,三年内每月给予6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30万元安家费;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不低于8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方山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25万元安家费;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不低于5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方山全职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方山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

  2.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聘用人员5年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六、咨询、监督电话

  公开引才期间,相关信息将在吕梁人事人才网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网上发布内容。引进人才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