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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乐山市沐川县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6-10 20:26:51   地区:四川   浏览:0

  (二)岗位调整

  面试不设开考比例,根据已缴费人员名单确认进入面试的人员。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在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考场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排名将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公布。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拟聘岗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者,进行面试加试。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

  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随面试成绩排名公布。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将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公示。对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考察程序。

  (四)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交医院。

  (五)体检递补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参加该岗位考试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跨岗位递补。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岗位不再递补。如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体检环节只递补一次)

  七、考察

  根据各岗位聘用名额,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考察由县人社局会同组织部、卫健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进入考察人员抓紧办理个人档案转递手续。自体检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未递交个人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参加考试报考者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或自动放弃聘用后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签订聘用合同

  (一)若公示无异议,由县卫健局将拟聘人员的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并办理聘用手续。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对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进行管理。

  (三)聘用人员应自愿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服务年限期满后,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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