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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株洲市芦淞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8人)
2020-06-10 11:26:54   地区:湖南   浏览:0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芦淞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

  十、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此次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731—28580617

  芦淞区纪委监委:0731—28580628(纪律监督)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监督指导)

  十一、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芦淞区政府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通讯畅通,如因报考人员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与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本次招聘政策由2020年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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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2020年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面向高校).doc

  2020年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面向社会).doc

  2020年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工作经历证明.doc

  2020年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在编人员证明.doc

  2020年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证明.doc

  2020年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