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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德州开发区招聘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简章
2020-06-09 17:07:05   地区:山东   浏览:0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暂定7月上旬,具体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适当调整。

  3、考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各岗位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为专业技术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医疗卫生专业素质能力。面试工作由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部组织实施,面试考官一律从外地聘请。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放的《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免面试考务费。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jjjskfq.dezhou.gov.cn/)公示。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和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jjjskfq.dezhou.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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