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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人事局第一次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0-06-08 20:23:16   地区:四川   浏览:0

  (2)体检。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考核由用人单位牵头组织进行综合考核。

  3.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4.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根据公示结果,由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人事局(以下简称区人才人事局)审核确认拟聘用人选。经审核确认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2.按照劳动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对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按《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制度签定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宜临港区发〔2018〕66号)规定执行。

  3.受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参照人事考试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2108052。

  五、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由区人才人事局负责解释(0831-2108053),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相关咨询电话:(0831-)

  区办公室:5108831

  区纪检监察工委:2108013

  区投资促进局:2108702

  区投资促进局(汽车产业局):15283118372

  区社会事业局:2108046

  区司法分局:3605155

  区口岸贸易和服务局:18628076745

  区投资审计服务中心:2108018

  区审计局:2108018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温馨提示:请考生仔细阅读附件2(关于做好疫情期间人事考试温馨提示),并按要求获取健康通行码,未按照要求申请健康通行码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点击下载>>>

  1.2020年宜宾临港经开区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2.关于做好疫情期间人事考试温馨提示.docx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人事局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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