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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招聘公告
2020-06-06 19:06:26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2.确认提供材料:

  (1)网上打印《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打印的本科和研究生在线学历证明1份;

  (4)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原件1份;

  (5)2020年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8)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4.几点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

  (2)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或密切相关。

  (3)应聘人员只允许应聘一个职位。

  (4)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七、笔试与面试

  应聘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员等高层次人才直接进行面试。

  (一)公开招聘考试根据行业、专业以及岗位特点,以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职业素质和工作技能为主要内容。

  (二)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三)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报名岗位排序)从高到低,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试讲、答辩、结构化面谈、小组讨论、情景模拟、实际操作(演示)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由食科院制定面试方案,明确面试的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和成绩计算办法,面试考官的组成方式以及监督办法等,并组织实施。

  (五)公开招聘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计分方法,将笔试、面试成绩合成(或折算合成)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食科院公布。

  八、考核与体检

  (一)由食科院组织对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确定。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心理健康测试作为体检项目同时进行。由东北农业大学或食科院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进行。

  (三)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食科院可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据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经食科院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东北农业大学审批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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