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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招聘公告
2020-06-04 22:08:04   地区:浙江   浏览:0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0年6月4日起至6月12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用人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6月6日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6月10日前,向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提出增补意见。

  (二)整个招聘相关事宜均在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市瓯飞开发建设)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wetdz.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三)户籍要求为“温州地区”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温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温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温州生源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截止到2020年6月19日(含),上述可报考范围内,除温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温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温州生源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之外,其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前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四)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六)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八)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九)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主办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十一)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并及时登陆查询。咨询电话:8585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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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0年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2020年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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