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0年广州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公告
2020-06-03 21:57:21   地区:广东   浏览:0

  2.参加面试的考生依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和资格复审合格情况,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4.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确认。

  5.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6.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按照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加试。

  7.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ywzt/)、广州市总工会网站(http://www.gzgh.org.cn/Home/Article_List/TZGG)公布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名单。

  (五)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

  2.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要求组织。

  3.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若拟聘用人员放弃体检资格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则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所需人数等额递补。

  (六)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组织,由各招考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对考察工作失真失实的,要追究考察工作人员的责任。

  2.考察不合格的,招考单位可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1.拟聘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ywzt/)、广州市总工会网站(http://www.gzgh.org.cn/Home/Article_List/TZGG)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2.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聘用的人员由招考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间按所聘用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3.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拟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2020年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因专业资格系列不符合招考单位聘任条件的,暂时不能以相应的级别进行岗位聘任,必须服从招考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安排。专业资格系列转评后通过岗位聘任才可享受相应的待遇。

  6.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公示前须提供各层次学历、学位鉴定:学历鉴定(学信网出具)、学位鉴定(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鉴定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其他机构出具的材料无效。

本站发布的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