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4-04-11 15:24: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中途放弃出现名额空缺的,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考查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参加体检和考察,同一岗位体检和考察环节只递补1次。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查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经高新区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鄂尔多斯党建网(http://www.ordosdj.gov.cn/)、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ordos.gov.cn)、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gxq.ordo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在本次人才引进聘用文件印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办理人事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引进人员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其他引进人员使用总量控制数,按照事业身份人员管理。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可按规定享受鄂尔多斯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五、其它事宜

  (一)本次人才引进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引才过程中,未进入后续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对人才引进工作全程监督。

  (三)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引才工作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引进和聘用资格:

  1.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2.个人信息不实的;

  3.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4.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5.在面试过程中作弊的;

  6.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或考察资格的;

  8.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9.其它违反招聘有关规定情形的。

  (四)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未尽事宜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人才引进有关政策执行。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咨询电话:0477-2788049

  监督举报电话: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0477-2775079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附件:1.《鄂尔多斯高新区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

  2.诚信承诺书

  中共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

  原标题: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ordos.gov.cn/ztzl_146775/sbjjhjyzxbz_150814/sbjjhjyzxbz/202404/t20240410_35910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