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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沙市芙蓉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0-05-29 20:09: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为芙蓉幸福教育提供人才保障,经研究,决定面向2020年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80名,其中中小学教师60名(含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20名,备案制教师40名),幼儿园教师20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芙蓉区委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协调,区委编制部门全程参与,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协机关纪检组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1、本次录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的实行合同聘任制管理。

  2、本次录用为备案制教师的按照《长沙市芙蓉区公办中小学教职工备案制管理实施方案》实行备案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企业社保管理,其他待遇与芙蓉区在编中小学教师一致。

  3、录用人员的岗位等级待参加用人单位竞聘后确定。

  4、本次录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教师5年内不得调离芙蓉区教育系统。

  三、招聘范围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2020年毕业生(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身心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中小学教师岗位:

  1、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6月8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具有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证:要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及以上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小学科学学科。

  4、普通话证书: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学科应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幼儿园教师岗位:

  1、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6月8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具有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证: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证书:要求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在2020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在读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2020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五、招聘岗位及计划

  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5﹕1(含5﹕1),其中小学语文、学前教育不得小于3﹕1(含3﹕1),达不到比例的,则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本次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和备案制教师笔试安排在同一天进行,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

  六、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试教(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含资格复核)——公示与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