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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幼儿院招聘公告
2020-05-28 11:34: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公开招聘考试有关安排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和方式,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人事信息”栏目公布,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应聘A1,A2,B1,B2,C1,C2岗位:采取笔试、试讲授课和专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授课占综合成绩的40%、专业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2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相关知识,总分100分。

  试讲授课和专业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和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如末位入围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情况,则一并进入试讲授课和专业能力测试)。试讲授课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理念、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等,总分100分,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业务素养和技能技巧等,总分100分。

  ②应聘B3,B4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相关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末位入围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情况,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能力、思维能力等,总分100分。

  ③应聘C3岗位:采取教研活动组织试讲和教学活动评课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教研活动组织试讲占综合成绩的50%,教学活动评课占综合成绩的50%),其中教研活动组织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理念、业务素养和教研能力等,总分100分,教学活动评课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思维能力和教研能力等,总分100分。

  ④应聘B5岗位:采取教学活动组织、说课反思和专业知识答辩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教学活动组织占综合成绩的60%,说课反思占综合成绩的20%,专业知识答辩占综合成绩的20%),其中教学活动组织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理念、业务素养和教研能力等,总分100分,说课反思和专业知识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思维能力和教研能力等,各100分,总分200分。

  以上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无笔试成绩的以教学活动评课或教学活动组织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