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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梅州兴宁市招聘教师公告
2020-05-28 11:37: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4、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7年6月13日至2020年6月13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上传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报名成功后于6月15日-16日带证书原件到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报名时未上传证书或未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注意:报名时请勾选“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选项为“是”)。

  6、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特殊岗位经批准后予以开考。

  7、报名成功者,必须保持手机(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有关招聘信息。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且面试前必须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视疫情而定(请留意手机短信)。

  (一)笔试

  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专业知识和素养。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可登录兴宁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登录2020年兴宁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查询。

  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表格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样表见附件2);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2020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由毕业院校核发的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考需要“二年以上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清单原件;单位证明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的方为有效;

  5、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签订《2020年兴宁市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承诺书》(附件5)

  以上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到兴宁市曙光路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由教育局工作人员统一审核(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ingning.gov.cn/zfjg/xnsrlzyhshbzj/)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视疫情另行手机短信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