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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招聘优秀教练员公告
2020-05-28 11:31: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教练员培养输送的运动员须由本单位出具培养证明;输送到上级训练单位的,需上级训练单位出具输送证明;输送到北体等高校、解放军队或其他省市的,属于与我省协议计分的,需由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审核并出具证明。培养输送运动员所获得成绩计分按照各计分项的50%计算。

  5.获得国家体育总局、省政府、市政府和省体育局表彰者分别加5、3、1分(依最高表彰计分,不重复计分)。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聊城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量化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量化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在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在聊城市人事考试网和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学校提出聘用意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直接咨询招聘学校。

  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