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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烟台莱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05-28 11:32:24   地区:山东   浏览:0

  (二)网上初审: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报名情况,对所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说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考试前24小时向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最终报名及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务必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提前至少一周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解除合同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4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体检之日提供。因疫情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延后提交,最长延后期限不超过体检之日后1个月。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如发生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莱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不收取费用)。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过多时,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从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依次确定:招聘人数10人以上(不含10人)且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招聘人数2倍以上(不含2倍)的,按照岗位计划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人数5-10人(含5人)且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招聘人数3倍以上(不含3倍)的,按照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人数4人以下(含4人)且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招聘人数5倍以上(不含5倍)的,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但不进行初试岗位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初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成绩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