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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娄底市直中小学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公告
2020-05-28 11:34: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为加强娄底市直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20娄底市直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工作人员157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德才兼备、择优竞争的原则;

  3.报考人员学历、专业等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相符的原则;

  4.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编制岗位管理

  1.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及教辅工作人员编制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2.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

  3.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安排到招聘单位实行岗位等级重新聘用,以拟聘人员的原聘级别与招聘单位的对应岗位有无职数来确定。若拟聘人员在招聘单位对应岗位无职数,则高职低聘(本人书面承诺服从安排)。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工作人员157名。其中:中小学、中职教师 147名(普通高中教师4名,普通初中教师22名,普通小学教师 106名,中职教师15名)。其他教辅工作人员10名(中职护理人员6名,中职护理实验员1名,中职社会管理人员1名,电教馆计算机岗位工作人员2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全日制本科、大专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至2002年5月期间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至2002年5月期间出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四肢健全,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精神病类疾病史。 

  (二)专项条件

  普通话等级达到岗位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1.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证书;

  (2)具有普通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学科大类)和教师资格证所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2.报考普通初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普通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学科大类)或教师资格证所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报考普通小学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普通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学科大类)或教师资格证所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4.报考中职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报考语文、数学、英语、心理学、政治、历史、地理、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等岗位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证书,同时应具有普通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所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2)报考社会管理岗位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符。可不需要教师资格证参加报名考试,但在受聘后一年内须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按照规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报考护理、护理实验员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可不需要教师资格证参加报名考试,但在受聘后一年内须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按照规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报考电教馆计算机岗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符;

  (2)可不需要教师资格证参加报名考试,但在受聘后一年内须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按照规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其他岗位以招聘计划中所列的岗位要求为准。

  (三)其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