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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四川省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4-05-15 16:18: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20〕14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核与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公开招聘符合《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获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分别相符。

  《岗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设置了专业方向的,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和方向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岗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没有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方向不作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按相关规定,在原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定向、委培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取消,且责任自负。

  3.落实两个同等对待:

  (1)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2)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考核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见《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5月22日18:00止,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填写《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插入本人近期红底免冠1寸彩色标准照),并连同以下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压缩打包传至指定邮箱(见附件3),邮件主题备注:考生姓名+报考职位。网络报名初审结果通过邮箱反馈至报考者,请网络报考人员密切注意本人使用的报名邮箱信息。

  (3)报名材料:

  1.《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右上角张贴本人近期红底免冠1寸彩色标准照)。

  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或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