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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文理学院第二批招聘公告
2020-05-27 22:59: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经聘用,须在重庆文理学院最低服务满5-8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一、其他

  本简章由重庆文理学院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向老师

  联系方式:023-49891713

  传真:023-49891885

  网址:http://www.cqwu.net/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重庆文理学院人事处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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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