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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南大学附属医院第一批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2024-04-26 13:01: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江南大学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9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与岗位

  招聘对象:专业技术人员92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江南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第一批编外人员招聘岗位简介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岗位工作,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此次招聘对象年龄:原则上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博士或者要求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户籍不限;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附件1,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8.本次招聘对象中的“应届生”:

  (1)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按“应届生”身份报考:

  (1)2024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

  (3)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然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行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24年05月07日至05月0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

  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南院区(和风路1000号)6号楼(综合楼)10楼第四会议室

  联系人:王老师、杨老师,电话:0510-68088809、68088810。

  注:提交报名材料后现场扫描二维码登记相关信息后视作报名成功。

  4.报名所需材料

  (1)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毕业未就业人员)报名时请提供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医师资格证书(2024年参加考试未取得证书者,需提交本人承诺书,承诺若2024年无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即放弃录取资格并签名)、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按报名岗位要求提供规培证(2024年参加考试未取得证书者,需提交本人规培起止时间证明及承诺书,承诺若2024年无法取得规培证即放弃录取资格并签名)、按报名岗位要求提供护士执业证书(2024年参加考试未取得证书者,需提交本人承诺书,承诺若2024年无法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即放弃录取资格并签名)、各类荣誉证书等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准备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