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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龙江省建三江管理局住房公积金招聘公告
2020-05-26 20:40: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为满足建三江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工作需要,结合分公司(管理局)现有情况,需要招聘2名工作人员。招聘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招聘计划

  招聘人员2名。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责任心强,恪守职业道德;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团结协作、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乱纪行为;

  4、应、往届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5、报考人员户口必须为建三江管局地区当地户口(包括局直、农场)。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至6月3日17时。

  3、报名地点:建三江分公司人力资源部101室,报名联系电话:0454-5791502,

  业务咨询电话:0454-5810139。

  4、报名需提供证件: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4日8:00-16:00。

  资格审查地点:建三江分公司人力资源部101室。

  资格审查内容:

  报名登记表、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笔试内容以工作相关的计算机操作知识、公文写作和初级会计实务内容为范围。考试日期为2020年6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实行加分制,计入折算后的总成绩,具体加分办法如下:

  职称:经济类、会计类专业技术职称的加5分。党员加3分。建三江辖区复转军人加3分。以上加分项由审核组成员在考生资格审查时进行计分并签字备案。

  4、面试:面试形式为问答,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工作的方法和技能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特殊处理)。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考试日期为2020年6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5、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加分项成绩+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和审批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和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有关部门办理用工审批手续。

  (五)监督

  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4-5790713。

  五、工资待遇

  1、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

  2、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每月2500元,享受五险,签订社会化用工劳动合同(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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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