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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招聘公告
2020-05-25 21:09: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58年,是浙江省政府确定的5所重点社会公益类科研院所之一,为浙江省林业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县处级。主要承担我省林业应用技术和基础理论研究、科技成果推广转让的重要职能,是我省林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的一支重要力量。单位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3个岗位共3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下表。

  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凡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我院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聘人员的年龄上限为35周岁,即凡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均视为符合年龄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0年11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的办法进行。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6月10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394886314@qq.com,附报名表(附件2),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电子扫描件。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天内,由我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3、应聘资格的取得。资格初审后,针对符合报名人数要求的岗位,我院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告之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并在网上公布考试有关安排。

  (二)考试

  考试采用学术成果计分加面试计分的方式,总分为100分,学术成果和面试成绩各占50分。考试结果和入围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和浙江林业网公布。

  1、学术成果计分:学术成果包括取得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完成的科研项目等质量、数量,由院考核小组根据招聘人员学术成果评分细则进行量化打分。

  2、面试:答辩式面试。由院考核小组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性,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学术成果加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面试成绩不得低于35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学术成果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院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