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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理州医疗卫生机构应对新冠肺炎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0-05-23 21:51: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出现自行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则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向同级教育体育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工作于2020年6月20—21日进行,由州级、各县(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组织。面试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和《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组织实施。面试时,考生须出具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和《面试通知书》进行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统一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三)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人选。当综合成绩排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

  (四)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州教育体育局、各县(市)教育体育局按照均衡配置教师需求,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安排到学校的具体工作岗位,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招聘优惠政策

  按照《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度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规定,本次专项招聘享受以下倾斜政策:

  (一)先上岗、再考证。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专项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招聘单位与“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需约定在1年的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按实际聘用人数发放聘用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每人20000元。具体发放事项及有关要求按相关规定办理。

  (三)本次专项招聘到县(市)及县以下基础教育学校的人员,其岗位、人事关系可放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四)聘用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在昆明或聘用单位所在地落户。

  八、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全程接受州纪委监委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中单位和个人违反其他相关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认定及处理。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