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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永州市道县引进(教育、卫健系统)急需紧缺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05-23 21:43: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1.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和卫健系统职位主要测试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实行百分制。笔试工作统一组织,由县教育局、县卫健局负责进行。

  (2)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引进职位与入围面试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直接面试的全部进入面试。对低于1:2比例面试对象,其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聘用。

  (2)面试形式。采取试教(教育系统),技能操作、业务知识问答(卫健系统)等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拟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在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人才引进工作。

  (3)评分标准。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3.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面试成绩高低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低确定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相应递补,但相同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人选对象。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按照考试(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网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转正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对按(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聘用的“先上岗、再考证”人员,必须在试用期一年满时取得相应资格证,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优惠政策

  道县2020年引进的高学历高层次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工资待遇。引进人才工资待遇可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确定,两年内可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管理。

  2.生活补贴。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县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正高级职称的急需紧缺人才每人每月4000元;其他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学历高层次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探亲费:户籍为永州市内(不含本县户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年2000元,“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年1000元;户籍为湖南省内(不含永州市户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年4000元,“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年2000元;户籍为湖南省外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年6000元,“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年4000元。发放期限为3年。

  3.岗位聘用。对引进到我县工作的急需紧缺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符合条件的,不受工作时间长短的限制,可优先推荐申报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科研支持。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结合项目需要引进人才。对引进的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县创新创业发展的,经评审后由县财政给予5-1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大力推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积极吸引博士进站开展成果转化工作。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10万元资助。引进人才在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科学技术奖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同等条件下,相关部门应优先立项、优先推荐、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