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
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网址:www.hhzrc.cn)、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网站(www.mfzhs.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面试的岗位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管理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聘用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十)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与“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在1年的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教师须与中央民大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签订三年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离学校。
六、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同时在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网站(www.mfzhs.com)发布相关公告和通知。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手续的,后果自负。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考察、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七)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
(八)本次考试专业目录参照《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2020年修订)》。
(九)考生达到考点必须戴口罩,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考生入场前必须扫“健康码”,若为“绿码”才能进入考场考试。
八、本公告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吕老师:13759503779、邱老师:14736851574、马老师:13769306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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