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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绵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直接考核招聘公告
2020-05-23 08:25: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二)考核方式:采用综合面试考核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考核成绩的计算及淘汰规则:专业知识及能力占60%,综合素质40%,总分100分,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得聘用。

  (四)考核总成绩的公布:面试考核中由考官评分、计分员核分,当场公布成绩。考核得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由绵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综合性二甲及其以上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综合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

  考核、体检、综合考核合格者由绵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学历、学位、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后确定是否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1.《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3份。

  2.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3.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4.2020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5.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绵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主管部门绵阳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公开直接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十、其他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