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高校教师
2020年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2020-05-22 10:10: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应聘代码为“A1”至“A11”的岗位:

  5月30日—8月31日17时止。

  应聘岗位代码为“B1”(B1含B1-1和B1-2,下同)至“B13”的岗位:

  5月30日—6月5日17时止。

  (2)现场确认时间:

  应聘代码为“A1”至“A11”的岗位:

  网上报名后,由人事处逐一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确认。

  应聘岗位代码为“B1”至“B13”的岗位:

  6月8日—6月10日17时止。(上午8时-12时,下午2时-5时)。

  3.现场确认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784号湖南科技职业学院(雨花校区)办公楼三楼(详见现场指示牌)。

  4.相关要求

  (1)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多报或未注明应聘岗位者报名无效。

  (3)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4)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0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5)面试前,应聘人员须提交现任职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应聘代码为“A1”至“A11”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应聘代码为“B1”至“B13”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代码为“A1”至“A11”的岗位: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成绩,总分100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

  (2)应聘代码为“B1”至“B8”的岗位:

  采取试教、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试教: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采用授课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教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参考人员全部入围。全部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3)应聘代码为“B9”至“B10”的岗位:

  采取实际操作、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实际操作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实际操作: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实际操作。实际操作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实际操作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参考人员全部入围。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