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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吉林市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
2024-03-06 15:59: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报考吉林市船营区所属岗位:吉林市船营区珲春街庆丰胡同2号船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3室(船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6097826。

  报考吉林市昌邑区所属岗位: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105号昌邑区人民政府205室(昌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2755111。

  报考吉林市龙潭区所属岗位: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65号龙潭区人民政府623室(龙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一),联系电话:0432-63041823。

  报考吉林市丰满区所属岗位: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76号丰满区人民政府3号楼312室(丰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与职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4661524。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市)区人社部门成立报名资格审查小组,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报名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携带《2024年吉林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

  3.在编在岗人员须携带《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附件3)。

  4.留学回国人员,除须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5.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二次入伍),除须提供规定材料外,还须携带《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附件4)、入伍通知书(入伍批准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六、拟聘用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lcity.gov.cn/)公示。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签订协议书

  对拟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且被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受聘人员与入伍所在地县(市)区的编制、人社、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征兵办签订《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岗入伍退役安排协议书》(以下简称《退役安排协议书》)。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在新兵入伍起运前暂缓签订《退役安排协议书》,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予以签订《退役安排协议书》;截止到新兵入伍起运仍无法查实的,取消签订资格。

  八、退役安排

  受聘人员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役后,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接收意见和签订的《退役安排协议书》到入伍所在地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办公室报到。报到后,入伍所在地编制、人社部门及接收单位自退役军人报到之日起3个月内为其办理落编落岗手续。

  九、有关规定

  (一)服务年限规定

  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一般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

  (二)退役后不予落编上岗情形

  1.因个人原因未服满义务兵役的。

  2.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3.服役期间被选拔为军官的。

  4.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安置政策的,由个人自愿选择安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