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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共成都市纪委教育培训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四川)
2020-05-21 20:38: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不超过两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3个工作日内在局官网公告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5,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到1:3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办理。

  八、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

  进入体检人员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另行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仅递补1次。

  九、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官网“清廉蓉城”发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十一、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如系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