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0年株洲云龙示范区面向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2020-05-21 20:24: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其他全日制师范类院校(含综合大学师范或教育院系)2020届优秀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以及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一)招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其他全日制师范类院校(含综合大学师范或教育院系)2020届优秀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以及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为2019年底毕业或2020年7月毕业均可)。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全日制本科生年龄25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为准;

  7、愿意在株洲云龙示范区最低服务5年;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经开区、云龙示范区门户网和相关高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信息在株洲经开区、云龙示范区门户网发布,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关注网站各环节信息,因未及时关注而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从2020年5月21日起至2020年5月29日下午5: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应聘人员本人搜索并关注“云龙发布”微信公众号,选择“云龙招聘”进行报名;或搜索并关注“长郡云龙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选择“教师招聘”进行报名,按要求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并随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报名要求

  1、每位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

  2、报名时,除按报名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带*号必填)外,应聘人员要提交①—⑤项资料的照片或扫描件(jpg格式)、⑥项微视频链接地址:

  ①《株洲云龙示范区面向普通高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填写完整且粘贴一寸相片);

  ②《株洲云龙示范区面向普通高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需填写完整,学院鉴定意见一栏加盖学院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