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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0-05-21 20:25: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8.面试成绩应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二)考试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笔试(需作笔试筛选的岗位)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考核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按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同一岗位末位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并列时,需请示考点主考批准后,由考场主考官组织考场考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即时命题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为进入考察人选。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河池市教育局审核,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由自治县教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和复检应按照相关文件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的同时,还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核结束后应形成书面考核材,确定考核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

  原则上,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河池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公示时间:2020年8月中旬前

  八、审批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河池市公开招聘教师聘用审批表》,经自治县教育局、自治县人社局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完成时间:2020年8月31日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获聘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补充招聘

  本次招聘结束后本年度招聘计划仍有职位空缺的,年内将再次组织补充招聘。

  十、关于聘用教师控制数

  根据《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按中央统一城乡标准重新核定编制总量超过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不再新增编制,改为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竟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