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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政法职业学院长期招聘公告
2020-05-21 20:26: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是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核准备案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是海南省唯一一所公办高等政法职业学院。现为满足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7名博士研究生。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此次公开招聘岗位相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委培、定向及在岗在职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现工作单位同意;

  (8)属在职人员的,近三年考核等次须在合格(称职)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以及其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不得报考的;

  (8)报名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

  (三)年龄要求:

  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要求见附件

  四、招聘方式

  公开考核招聘

  五、报名要求及时间

  (一)报名时间:从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前,共分四个报名段。

  第一个报名段2020年6月15日前;

  第二个报名段2020年8月15日前;

  第三个报名段2020年10月15日前;

  第四个报名段2020年12月15日前。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zzrsc8013@163.com。

  (三)报名材料:

  应聘者按要求将以下相关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

  1.《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诚信保证书》(附件2,须亲笔签名,发图片格式);

  3.佐证材料(按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各学段毕业证、学位证(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各学段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科研成果清单及相关证明;职称证书及聘书;招聘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者不予受理。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有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或不予聘用。

  七、组织考核

  按专业成立5人或7人的考核小组,考核以“谈话+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业绩、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

  (一)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分四次进行考核:

  第一次考核2020年6月底;

  第二次考核2020年8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