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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充阆中市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2024-04-18 11:32: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阆中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0名教师。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公开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部属师范院校2024届毕业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公费师范生、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并完全符合《阆中市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其中,2024年前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阆中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相符(“专业条件”一栏是指具体专业的名称,非学科类)。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报考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7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在网上自行下载《阆中市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并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在报名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注意确认是否发送成功),逾期不再受理。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网上报名邮箱:langzhongrenshe@qq.com,报名文档统一命名为“报考学校+报考岗位+姓名”。联系人:党老师,联系电话:0817-6363600。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地点: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阆中市巴都大道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