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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成都市民政局所属7家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5-20 21:04: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0年5月18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0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不含受疫情影响原定夏季毕业的应届生)。

  四、部分岗位的应聘资格条件

  报考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1.应征入伍前已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以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的退役士兵。

  2.应征入伍前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生,以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在应征入伍高校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受疫情影响毕业的可根据所在高校相关规定适当延长)。截止2020年5月26日报名结束时尚未享受加分、定向招录(聘)等优惠政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

  (二)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1.第一类系成都市组织选派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或“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

  2.第二类系服务成都市乡镇及以下单位,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四川省委组织部选派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3.以上两类人员志愿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截止5月26日报名结束时尚未享受加分、定向招录(聘)等优惠政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

  (三)报考面向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需具备的条件(川委办〔2019〕3号规定,无基层工作经历人员聘用后5年内由单位选派到基层锻炼2年)。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择业期一般为两年。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0年5月19日09:00至5月25日17:00。

  2.网上缴费:2020年5月19日09:00至5月26日17:00。

  3.准考证打印:正式笔试考试日前的5日内,待定,以公告为准。

  4.笔试时间:暂定6月底。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具体笔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将于6月中下旬在成都市人社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关注“成都人社”“成都人事考试网”公众号的招聘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