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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杭州淳安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0-05-20 21:12: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学科和年龄结构,根据省市有关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19名。其职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2020年淳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1.淳安籍生源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毕业生(研究生还须提供相应学位证书)。

  2.已取得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户籍在淳安的毕业生(以2020年5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非淳安籍毕业生(研究生还须提供相应学位证书)。

  4.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上述人员中属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提供相应学位证书)。招考职位对户籍、生源地等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考职位要求执行。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长期服务淳安教育的思想准备和奉献精神。

  3.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

  4.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等精神,具体要求如下:(1)2020届本专科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2020届毕业研究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3)其他招聘对象,报名时必须具备各招聘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持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须在2020年7月20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5.年龄18至35周岁(1984年5月27日至2002年5月27日期间出生)。

  6.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成人学历证书须在2020年5月27日之前取得。

  7.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包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本县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事业人员不能报考。

  四、报名

  采取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0年5月27日9时—2020年6月1日16时

  网址:http://www.nbrc.com.cn(宁波人才网)

  报考者登录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2020年淳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根据职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相关资料信息(信息不实或不符招录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招录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请记住报名时获取的报名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