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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南第二实验中学招聘公告
2020-05-20 21:12: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5.疫情防控措施:(1)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等环节,均须应聘人员本人到校,入校前出示个人当天健康码,进行现场测温,体温达标者方可入校;(2)入校后,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均须全程佩戴口罩,确认身份、面试答辩环节除外;(3)进入考场等室内区域,应聘人员需配合工作人员提示二次测温,并进行手部消毒,合格者方可入内;(4)考场、候考室等均单人单桌,桌子间距超过1米,门窗敞开,考场使用前后进行全面消毒;(5)如现场发现发热、咳嗽等新冠特征的人员,即刻启动校内防控应急预案;(6)根据防控需要,学校可随时调整防控措施,应聘人员须配合学校的整体安排落实防控要求等。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自动放弃者可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入职入编等相关手续(暂无教师资格证人员可先入职,从事教育教学辅助性工作,如一年内未考取教师资格将予以解聘),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5908770(学校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69691691(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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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