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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2020-05-19 16:38: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局所属杭州市朝晖中学等39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职工64名。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下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区委办〔2012〕26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39家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对象

  详见《下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5月教师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中“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2019年尚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毕业研究生;(2)普通高校综合成绩排名前50%的本科毕业生;(3)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音乐学院具有留杭资格的毕业生;(4)杭州市生源毕业生;(5)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6)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另,2018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杭州市户籍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计划》中“在职教师”指:(1)浙江省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办教师(2)杭州市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钱塘新区、萧山区余杭区,下同)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且具有杭州市区户籍的非事业编制教师。

  其中,“浙江省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杭州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公办教师;(4)夫妻分居(符合户籍进杭条件);(5)随军调动。

  具有杭州市区户籍在杭州市区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应聘教师岗位的,须现仍在杭州市区范围内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开办的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以签有正式劳动合同及缴纳的养老保险为依据(《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二)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等精神,具体要求如下:(1)2020届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2019届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的,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3)其他招聘对象报考教师岗位,报名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等其他资格条件。

  6.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学历的还须具有杭州市户籍。

  7.符合杭州市教育局规定的有关应届毕业生招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