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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中医药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5-18 20:39: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1981年成为山东省重点高校,现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中医药院校、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学校于2007年由济南市历下区主体迁入扁鹊故里--长清,现在学校三校区(含青岛中医药科学院)办学,总占地2000余亩,建筑面积53.9万平方米。学校现有28个本科专业,涉及医、理、文、工、管、法、教育等学科门类;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二级学科,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6个硕士二级学科。截至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生21000余人,其中研究生300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医护员工3500余人,其中荣获国家“国医大师”荣誉称号者3人,“全国名中医”3人,“岐黄学者”2人,“973”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0人,山东省优秀教师7人,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专家10人,山东省“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1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2人,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94人,“山东名老中医”6人。有山东省优秀教学团队6个,山东省十大优秀创新团队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

  学校现有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中医内科学3个国家重点学科,中医学、中药学2个山东省一流学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9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21个;有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和制药工程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省级特色专业;拥有2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重点建设专业群、3个重点培育专业群。

  学校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1个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全国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33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4个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山东省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山东省工程实验室,4个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7个山东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并拥有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平台(山东)中药单元平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和《关于印发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放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74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山东中医药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6人,其中,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6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4.应聘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5.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及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工作经历等详细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报名结束时间为截止日期。